访谈|马钊:“沉默”与“逃离”是历史上的普通人在以“消极”的方式创造历史

访谈|马钊:“沉默”与“逃离”是历史上的普通人在以“消极”的方式创造历史

hyde01 2025-07-23 中式装修 3 次浏览 0个评论

【编者按】从2003年起,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东亚系中国近代历史与文化副教授马钊开始在北京的档案馆查阅民国时期北京地方法院的刑事审判档案,他特别关注“妨害婚姻家庭”类的庭审材料。在阅读和抄录各种有关“通奸”“诱拐”和“重婚”的案件材料时,最吸引他的是生活在老北京街头巷尾的下层妇女,以及她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他“希望回到历史现场,倾听当事人的诉说,追寻她们的身影,理解她们的抉择,讲述她们的故事”。《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孔祥文译、上海教育出版社、2025年5月)一书汇集了马钊近几年的档案查阅成果,他从400余件刑事案卷材料中,最终选取了20多个案例,构成了本书的基本叙事线索。通过这些卷宗,我们得以看见这些下层妇女游走于家庭、婚姻、道德和法律边缘的生活片段。

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对马钊进行了专访,谈及他对老北京下层妇女的研究以及普通人对历史的推动。以下为访谈正文。

马钊

澎湃新闻:您为什么会关注北平底层妇女?当时的女性“弃夫潜逃”的社会性原因是什么?

马钊:本书的写作始自我在美国攻读博士学位之时,我还依稀记得当时我每天都在追剧,最爱看的是司法办案一类的刑侦庭审剧,比如《Law and Order》还有《48 Hours》。这类电视连续剧既能让自己放松,又能够训练英语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的能力。追剧久了,也无形中培养了我对法律与审判的兴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博士论文题目的选择。另外,在博士阶段学习期间,我开始接触美国的法律社会史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利用明清时代中国的基层审判档案,比如四川巴县、台湾淡水新竹、顺天府宝坻县档案等。研究者揭示了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异等,而令我着迷的是从这些研究中,我看到了当时下层社会里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

我觉得研究与书写历史,一定要研究和书写人的经历。如果历史里没有人,那就只剩下一些冷冰冰的制度、数据,或者一些宏大的历史叙述框架,那就看不到历史进程如何影响个人,个人如何在历史的大潮流中起起伏伏。而且,历史中的人物也不只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还要有普通人,要研究他们与历史大趋势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而且历史中有人物,才能让历史写作更加有血有肉,有丰富的细节。细节中能够看到很多平时被忽视的东西,比如说制度如何创立出来,又如何被执行下去?制度如何影响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他们是否愿意遵守制度,或者如何试图忽视制度,打制度的擦边球?用什么样的手段能够让制度能够为己所用?如何在制度的缝隙中间找到生存空间与生存之道?我觉得这实际上是每一个普通人每天都要面临的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讲,这本书就是想关注那些经常被忽略的社会下层大众,书中的很多人生活在司法与社会的边缘,游走于有罪与非罪的边缘地带。其中有男性,也有女性,如何把下层的女性重新拉回到历史发生的现场和历史研究的现场?总之,这些问题最终促成本书的研究与写作。

《弃夫潜逃》书中研究的人群主体来自下层,之所以选择这个人群,一方面是因为对她们的研究十分缺乏,特别是在传统的北京史学研究之中。北京作为“帝都”,其历史离不开帝王将相,无论是君临天下、指点江山,还是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王朝的兴衰与城市的起伏息息相关,于是书写北京的历史,也就成了书写国家的历史。恐怕中国没有其他城市能与北京相媲美,能将国家政治完全地融入城市发展的肌理,能将王朝的兴衰写进百姓的日常生活。不过这也带来一个问题,除了帝王将相,还有谁生活在这个城市之中?如果历史中没有底层、没有女性,那这个历史势必是不完整的。另外,我所利用的司法审判材料中有很多下层社会的生活记录,这也能让我有机会深入底层,倾听她们的声音,找寻她们的足迹,发掘她们的历史。

她们“弃夫潜逃”的理由大概就两种,一种是婆媳关系不好,家庭关系不好,即所谓家庭不和。另外更常见的说法是“不养”,特别是妻子诉说丈夫“不养”。法官对“不养”的问题非常难处理,这是一种社会道德的规则,但是与新的民法对婚姻权利关系的构架之间存在矛盾。民国时期的婚姻对“养”与“不养”有具体的规定,其中夫妻双方没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和责任。这是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的产物,两个人结婚不是合二姓之好,不是两个家族的问题,而是两个人的问题,是两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自由结合的,这叫结婚。这是很典型的五四以后对人的理解方式,是两个独立自主的人,不存在谁养谁的问题。如果法律认定女性必须靠男性抚养,那等于没有给女性自主的权利,不符合当时新文化运动以后对妇女独立人格的保证。法律上真正有“养”与“不养”义务责任的,是对上和对下,子女养父母、父母养子女,这个是有“养”与“不养”的关系的。但是问题就出来了,虽然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可是实际生活它不允许,当时很多妇女没有工作,虽然她可能有收入,但是她没有真正的工作,她也没有独立谋生的手段,所以家庭和丈夫是她生活中很重要的经济来源,如果这个经济来源不存在,对妇女影响巨大。这也是“不养”导致“弃夫潜逃”的社会条件。

澎湃新闻:这本书的视角一直在微观和宏观之间切换,即个案到时代背景再回到个案。为何采用这样的叙述方式?如何看待个体和时代的关系?

马钊:本书的确是采取以小见大、微观着手、宏观着眼的写作方式。这首先是因为本书所利用的刑事审判材料中有很多细节,当事人的口供中会提及她们的家庭人口、职业收入、行踪轨迹、社交圈子、走私贩私、性关系与性行为等。这些细节很有意思,它能够让我根据个人的供述,回溯到个人原来生活的那种状态。甚至可以拿一张民国老地图来,找到她们所住的胡同,四合院、大杂院。我想在大历史框架中间,找到人的声音、人的足迹,又恰巧在北京市档案馆看到这样的一些历史档案的记录,这两者合到一起,最后写出这样一本书。

同时,本书所涉及的年代,无论是市政管理还是司法审判,还有社会生活,的确有不少规矩。比如普通市民须呈报户口、申领居住证、办理身份证、领配给,这些都是获得合法居住身份,获取必要生活资源,或是正常出行的必要步骤。还有很多市民领取市制婚书,由此证明婚姻的合法性。这里提到的许多规矩,是新生事物,有些是近代城市管理改革的必然产物,是维持城市生活秩序的必要手段;有些则是战争和日伪统治体制下的临时管控措施,旨在强化治安,保障供给。市民的生活,从出生、结婚、离婚、死亡等,是一个无时无刻不与规矩打交道的过程。微观与宏观不断切换,也有利于我们了解当时市政管理方式的效力与影响等。

《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书封

澎湃新闻:能否介绍一下最为印象深刻的案例?

马钊:为了写这本书,我大概前后花费了2年的时间,在北京市档案馆查阅档案材料。调阅了大约400余个案件的卷宗,复印和摘抄了200余件,最后书中选用了20余件。可以说,我对每个案件印象都很深刻。

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本书第一章引用了一位女工谢常氏的口供:“自过门,他们全家即对我加以虐待,非打即骂,且有逼我为娼情事。故我起意与我公婆分居另过。自分居后,因我夫不给我生活费,遂于本年正月间前由我找向素识之徐国祥在我家奸宿,继续业经多次。”本书第二章引用了另一位弃夫潜逃的妇女孙李氏的口供:“我说梁大妈,你得救我一条小命。男人竟打我,要不救我,终究不叫他打死,也得饿死。你得救我出来,替我找主,是我救命的恩人。”

以上两个例子都说明,妇女离家出走,是自己经过了一番思量,对自己的生活、婚姻、家庭、丈夫等心灰意冷,对未来有一点小憧憬、小期待。妇女主动做出选择,并付诸行动。妇女的能动性,藏在案卷的细节中。要发现她们的能动性,不仅要看她们在法庭上说了些什么,还要看她们怎么说和如何做。做历史研究,有时候也像是在探案,剥丝抽茧。这点对研究下层妇女来说,尤为重要。她们只留下只言片语,更需要研究者仔细倾听与细心发掘。

澎湃新闻:书中很多的案例您只写了过程,大部分没有写审判结果。是刻意为之还是受限于材料、篇幅等其他因素?

马钊:《弃夫潜逃》里面,大多数案件都是有结果的,有的被处以有期徒刑,有的被无罪释放。因为我的研究关注她们的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这些都发生在庭审和宣判之前,所以审判结果不是我的研究重点。另外,档案材料中没有写无罪释放的妇女的结局如何,我们也不知道妇女在刑满释放后的生活又是如何。我在书的前言中曾经写过,“司法档案不是完美的故事,而是‘不错的故事’(good enough story),可以吸引读者的兴趣,引起人们的思考,可以让历史学家找到一些有意义的线索,深入到个人生活的空间,站在历史人物的个人立场,理解小人物的喜怒哀乐与生活历程”。

澎湃新闻:您如何评价当时北平官方的司法系统、行政水平以及对这些底层妇女的态度?

马钊:官方的司法系统和当时市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的确是本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本书所研究的时代,是一个不断建立新制度、新机构、新措施的时代。除了司法,这本书还谈了很多其他的制度,比如说户口制度、居住证制度、婚书制度、配给制度、身份证制度等等。市民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世界里,这个秩序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累加的过程。这个累加的过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不同时代的市政官员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他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共性、或者共同的治理目标和手段?通过研究这些制度,可以发现官僚管理体制有强大的惯性和韧性,当一个制度形成之后就很难被取消,然后可能又有新的制度再叠加上去。这本书虽然只是写了13年的历史,但实际上这里边所描述的很多制度,一直到现在依然是我们社会生活中间的主要制度,我们依然和这些制度在天天打交道。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书也是要看看我们当下的城市治理、社会或者司法的整个结构是如何诞生的,如何发展的,如何一代一代最后走到今天。

如果从妇女的角度来看这些制度和管理,可以说在1940年代的北平,妇女生活在一个以男性人口为多数,并且由男性管理的城市。从本书利用的档案材料来看,所有刑事案件的主审法官(推事)都是男性,所有参与抓捕与审讯妇女案犯的警察都是男性,所有行政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包括市政府官员、统计调查人员、宪兵警察、保甲、日伪新民会的成员等)也都是男性。就在上述男性主动地建设、管理、监控城市社会之时,妇女更多的被视为被管理、被监控、被惩戒、被启蒙、被解放的对象。

澎湃新闻:清末以来,“家庭改良”“婚姻革命”等口号层出不穷,大众印象中妇女的地位有一定改善,然而在书中呈现的又是另一番景象。您如何看待观念与实践之间的这种张力?妇女地位发生根本改变的社会基础是什么?

马钊: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弃夫潜逃》所研究的时代,至少经过两代人。如果从清末“家庭改良”算起,都已经三代人了。到了1940年代,“妇女解放”“社交公开”这种改革话语,已经从《新青年》,从校园期刊中走出来了,走到了一个基层司法的实践。当时的民法,已经把五四以来的很多理念贯穿到了法律实践具体的过程之中。从这个角度上讲,这是社会在向前发展。但是这个时代也很特殊,是一个很动荡的时代,就北京而言,1900年开始,八国联军入侵,清朝灭亡,北洋军阀混战,国民党新军阀混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这个城市一直处在动荡中。可以想象在城市下层,这些妇女没有条件接受改革的熏陶与培养。在她们身上,没有找到“娜拉出走”的反抗性,没有找到《新青年》的革命性。

妇女地位发生根本改变的社会基础,在我看来,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要有一个整体的社会话语结构的调整。要从传统的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的两性话语体系,走向社交公开、男女平等这样一个新的话语体系,完成一种很宏观的思想意识形态的转型,才能够谈其他的事情。其次,司法要跟上观念转型,对某种行为有适当的法律支持和保护。如果说“弃夫潜逃”的行为发生了,但法律依然认为离家出走是有罪的,是一种要被处罚的行为,那司法就没跟上观念转型。第三,社会有没有给妇女提供适当的机会,包括社会资源,职业资源,公共资源,让她能够脱离原有的生活,重新安排生活。最后一个是主体性的问题,就是说妇女能不能够自己表达自己的意愿,表达自己情感上的意愿,生活上的意愿,特别能够把自己的选择,用一种被现代司法所接受的新的话语体系方式讲出来,这个是非常关键的。而这恰恰是这本书中间所讨论的妇女所不具备的能力,她无法用言语来证明自身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那么妇女只能面临着司法居高临下的凝视。妇女开始学会说话,学会用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这个经济需求、情感需求、社会需求、政治需求,这种事情最终完成是在1949年以后,就是基层动员开始之后了。

澎湃新闻:在您看来,普通人和小人物对历史有怎样的推动力?

马钊:普通人和小人物如何推动历史,或者说历史由谁来创造?北京作为帝都,其历史离不开帝王将相,但是除了帝王将相,还有谁能创造历史?除了圣谕、法律、规章、宣言、演说、评论,还有什么可以创造历史的途径?除了在庙堂之上,在笔墨之间,在刺刀之下(特指抗战时期的日伪统治),还能如何改变或影响历史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女性能否有一席之地?下层妇女似乎在这个男性和精英统治的社会中过着一种隐形和沉默的生活。

本书试图展示另一种答案,提供另一种“创造历史”的方式,它不是试图要积极地参与或响应历史的变革,也不是主动挑战或反抗“顶层设计”,更不是要努力开辟或践行新的理想与信仰,下层妇女只是要生活。在与国家的周旋过程中,下层妇女时而以身试法,时而逃避规矩,时而无动于衷。她们看似退出了创造历史的进程,看似碌碌无为,隐入尘烟,实则是以“消极”的方式创造历史。她们的“沉默”引发了精英们更大的焦虑,她们“违法乱纪”的行为激发精英们更执着的强化市政管理的努力,她们越是要“逃离”或“忽视”来自上层的谆谆教导,精英们愈发感到“启蒙”的紧迫与“改革”的必要。无论是“新文化运动”,还是“新生活运动”,还有“治安强化运动”,运动的目的都是要使妇女(也包括男性)进入公共生活,但是下层妇女有自己的方法与需求,她们需要一种“退出机制”,与来自上层的种种改革努力或管控措施保持距离。由此说来,无论是消极还是积极,无论是碌碌无为还是大有作为,都可以成为历史发展的动力,都能参与书写历史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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